徐显明
中国法学会副会长
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
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
研究领域:
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、法治国家的原理、法哲学前沿问题、人权理论、宪政理论等。
主要兼职:
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、法律委员会委员,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、常委会委员、法律委员会委员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、常委会委员、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常务委员会委员、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,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,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、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、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主席,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,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,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,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,北京大学、浙江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吉林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央党校等校兼职教授。山东、浙江、山西等省咨询顾问。
工作履历:
1985年06月,任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。1985年10月,任山东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助理。1987年10月,任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、教研室主任。1988年02月,赴日本山口大学做访问学者。1992年10月,任山东大学副教授。1993年03月,任山东大学法律系第一副系主任(主持工作)、教授。1994年03月,任山东大学党委委员、法学院院长。1996年08月,任山东大学党委委员、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。1999年04月,任山东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、法学院院长。1999年12月,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,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。2000年07月,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、法学院院长。2001年03月,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。2001年09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(正厅局级)。2008年11月,任山东大学校长(副部长级)。2013年03月,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2013年10月,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(副部长级)。2015年04月,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,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。2017年02月,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2018年03月,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2018年04月,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学术成果:
已出版《人民立宪思想探原》《公民权利义务通论》《人权研究》等学术著作十余部,主编大型法学丛书《法理文库》及《法理学教程》《法理学》等教科书三十余部。先后主持国家与国际合作课题二十余项,发表学术文章百余篇。其中于《中国社会科学》发表的《生存权论》《生存权原理》《人权的体系与分类》《司法的伦理与监督》等文被译为多国文字。
主要荣誉:
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,其学术成果曾获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、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20余项。曾获团中央跨世纪群英代表、全国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专家、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工程入选专家、山东省专业技术拨尖人才、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等荣誉,在人权研究领域曾被美、日、法等国著名学者评价为“中国有代表性的人物”,曾先后三次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。曾在2021年12月6日担任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报告人,就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”进行讲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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